李默放下了報紙,得睡一會兒。
約翰遜與喬治還在津津有味地翻看著這些報紙。
費城很近,一會兒飛機就到了。
下了飛機,李默又開始了緊張的宣傳活動。
結束後,立馬飛向亞特蘭大。
到亞特蘭大就有些遠了,幸好矮腳雞圖書公司一直訂是的商務艙,能將椅子半放下來,睡上一會。
到了亞特蘭大,來採訪的記者更多。
結束後,又飛向西部的洛杉磯。到了洛杉磯,王翻譯帶來了一個美國人,介紹道“李默,他就是來自洛杉磯著名律師事務所美邁斯律師事務所的大律師菲德爾·郝立克大律師,替客戶打贏了許多官司,尤其擅長經濟類業務。”
“郝立克,你好。”
“李,你好,你是想請我做你的經濟人嗎?”
“經濟人?no,我想請你做我的法律顧問,而不是經濟人。”
作為一個暢銷書作家,一般都有經濟人的,一個好的經濟人不僅能替主顧掙取到更多的權益,還能開拓更多的收益來源。當然,遇到一個不好的經濟人,那肯定悲催了,特別是寶寶的那個寶貝經濟人。
這不是李默所考慮的,有經濟人,就會沾到一個詞,分成!李默未來會忍受一個人分成他的收入麼?
“法律顧問?”
“你會漢語嗎?”
“會一點,我家隔壁就是一個華裔,從小跟他學了一點。”郝立克用蹩腳的漢語說道。
不顧多蹩腳,至少能做簡易的交流,李默表示滿意,拿出一份檔案說“這是我在亞特蘭大,請一家律師事務所協助,擬定的條款,你願意接受上面的條件,我們就簽下這份合同。當然,你不願意,我也不會強求。”
有很多條款,法律越完善,沾到合同與條款就會越繁瑣。大體上是說,一旦成了李默的法律顧問,必須負責李默所有業務的法律諮詢,關鍵時候也要赤膊上陣打官司,幫助李默進行各種業務談判,監督李默在美國或其他地方的各項業務的收益,當然,關鍵的稅,是肯定有了,要替李默納稅以及合理避稅。
在美國說合理避稅,並不是一件醜事。
以及其他種種,反正只要郝立克簽下這份合同,從此以後就是李默的苦命長工,什麼事都要做。
同時有一個更苛刻的款項,若是李預設為他沒有能力,或者沒有替李默將事情做好,李默可以無條件的將他辭退,不用支付任何違約金。
可是郝立克看著條約,眼中卻放起光。
要做的事多,條件更苛刻,可待遇高啊。
前三年是試用期,第一年年薪是十萬,第二年是二十萬,第三年是三十萬,三年試用期結束後,若是李默滿意,則正式聘用。到時年薪將提高到五十萬,並且每年會增加五萬美元年薪,直到一百萬年薪為止,但正式聘用後,郝立克必須辭去自己所有的職位,要專心替李默服務了。
也別以為美國律師薪酬有多高,美國法律完善,需要律師的地方多,因此律師多如牛毛。五年以下的律師年收入往往還不及一個藍領工人的收入,九成人收入不足三萬美元,五年到十年,一般在兩萬到四萬美元之間,十年以上的,一般在三萬到五萬美元之間。即便到了2o1o年,有1o-19年經驗的律師通常年收入在8萬到14萬美元之間。收入是漲了,可物價也漲了……
除了那些真正有名氣的大律師,那收入不好說了,即便是真的大律師,相信王翻譯請來的郝立克律師,多少也能算是“大律師”,但肯定達不到李預設為的那個“大”,到了那地步,王翻譯也請不來。
郝立克可能有了一些名氣,但現在的年收入,不會過十萬美元。即使“大”達到李默心中的那個“大”,也沒有幾個人年收入能達到五十萬美元,更不用說後面的逐年遞加。要知道李默在亞特蘭大哪家律師事務所草擬這份合約時,許多律師都眼紅了,但被李默一一拒絕。
他未來的投資重點是在加州,亞特蘭大離加州太遠。
“我同意,我同意。”郝立克看完後,又用蹩腳的漢語大聲叫了起來。至於李默用什麼收入來支付他這個高昂的年薪,他也想過,昨天接到王翻譯請求後,他刻意打聽了一下,也在心中估計著這三部書可能為李默帶來的收益,不低於一千萬美元,但支付他這個高昂年薪還有些勉強。
管他呢,有錢我就替你賣命,沒錢,咱立即散夥!
這是他現在心裡的想法……然後真的賣命了。
錢是多,但掙得真心燙手。
李默也不會說了,他們兩人簽下了字,李默握住郝立克的手說“那就祝我們合作愉快,我們準備第一次聯手合作吧。”
“那是,”郝立克拍著胸脯說,他懂李默的合作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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