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的時候,上游會漂來各種各樣的動物屍體雞、鴨、鵝、狗、貓、老鼠樣樣都有,有些還沒有腐爛,可以拿回去吃。
“上次我看見水上漂來一個裝得脹鼓鼓的蛇皮袋子,以為裡面裝著什麼好東西,把船划過去想把它攔下來,可惜度太快,沒有攔住,眼睜睜地看著它被水衝到下游去了。
“當時還挺可惜,怪自己動作慢了,後來聽說那裡面裝的是一個死人,可把我嚇壞了。”
趙明聞言大驚,忙問“那是什麼時候的事?”
“今年六月的事,”船伕肯定地說,至今仍然心有餘悸,“打那以後,我就再也不敢在河上撈東西了。”
“你還能記得具體是六月幾號嗎?”趙明急切地問。
“這個就記不清楚了,”船伕說,“好像是在那個殺人碎屍案生之前的一天。”
“那是在六月十六日?”
“差不多吧。”
趙明大喜,沒想到今天無意中竟然現了一條重大線索。
他知道,正常情況下水中漂浮的物體只會從上游往下游漂。
趙軍在烏江河中游殺人拋屍,屍體絕對不會漂到烏江河上游去。
這是此案的一個重大疑點,看來趙軍殺人真有可能是被冤枉的。
“你還記得那個袋子是什麼樣子嗎?”
“記得,燒成灰我都記得,”船伕說,“是灰色的,有一米多長,很大。”
“現在公安局就有這樣一個袋子,你願意去認一認嗎?”
船伕聞言有點為難。活這麼大,他還從來沒跟警察打過交道,更沒進過公安局。
在他心裡,那可不是什麼好地方,只有犯了罪的人才會去那兒,他可不願意去。
“認那玩意兒幹什麼?又不是什麼好東西。再說我還要做買賣,耽誤不起。”
趙明耐心地對他說“有個人被冤枉成了殺人碎屍犯,如果你去認了那個袋子,有可能為他討回清白,救他一條性命。”
船伕聽聞此言,心裡有點動搖,不過還是有些猶豫,問道“這事兒會不會對我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呢?”
“不會,你只需要如實辨認就是,不會對你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做這事需要大半天時間,我不會白白耽誤你,這一天的工錢我給你付了吧。”
“這怎麼好意思呢?”
“沒事兒,應該的。”
見沒了後顧之憂,船伕也就答應了。
第二天上午,他們就去了宋陽縣公安局。
王兵見趙明又來了,大為不悅,問他又有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