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將他抓住後,鄧成月叫村支書通知他哥哥給他送衣服。此時劉書金已是整個家族的恥辱,村支書回覆說,他哥哥無論如何也不願管他了,死了也不管了。
鄧成月決定自己來管。
在太平縣看守所,劉書金問鄧成月“你跟我哥說了沒有,他怎麼不給我送鞋和衣服來?”
“說了,你哥不願管你了。”
劉書金垂著頭,一臉懊喪。
“書金,你想想,你做的那些事兒,你哥在村裡抬得起頭嗎?他不理你是正常的。”
劉書金沒有說話。
“記住,怎麼判你都是罪有應得,你讓正需要女兒的母親失去了女兒,讓正需要媽媽的孩子失去了媽媽,讓正需要媳婦的丈夫失去了媳婦,你想想人家是怎麼過的?說句不客氣的話,你死都是應該的。現在你只要把這些問題如實交代清楚就好,相信政府會酌情處理的。”
劉書金聽他這麼說,知道自己難逃法律的制裁,輕嘆了一聲,老實交代了自己犯下的幾樁案子。
他每供述一起案子,鄧成月就帶人到作案現場去進行核實並做好筆錄。在他的積極配合下,案子辦得相當順利,一個月不到,5起生在太平縣的案子都已辦理完畢,只剩最後一個案子還有待調查。鄧成月準備再接再厲,一鼓作氣將所有案件調查清楚,好給他結案定罪。
據劉書金供稱,這件案子生在石門市,時間是1994年夏天,當時他正在石門市西郊的一個工廠打工,下班後經常看見一個單身女人騎車從工廠附近的玉米地旁邊經過,心裡不禁動了邪念。
一天下班後,他看見那個女人又騎車經過那兒,慾火難耐,將她拖進玉米地深處實施了強暴,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將她殺掉滅口。
鄧成月隨後押著劉書金來到石門市劉寨村辨認現場,叫了村裡的一個治保主任同行。
十年過去了,這一帶還是沒有什麼變化。劉書金熟絡地帶著他們來到當年作案的那片玉米地,指著一個地方說道“我就是在這裡強姦那個女人,然後把她殺死的。”
治保主任一聽,連連搖著頭說“不對,不可能是在這兒,你肯定是搞錯了。”
鄧成月問他是怎麼回事兒。
治保主任說“當年這個地方確實生了一起強姦殺人案,不過兇手在1o年前就已經被抓住槍斃了。”
鄧成月聞言大驚,忙問“你說的可是真的?”
“當然是真的,我們這兒的人都知道這事兒,當年這件事還上過報紙的呢。”
鄧成月感到有些不可思議,又問劉書金“你確定是在這兒作的案,沒有搞錯地方吧?”
劉書金信誓旦旦地說“我記得很清楚,不可能搞錯。”隨後詳細描述起了自己作案的經過“那天下午六點多鐘,我看見那個女人騎車從這兒經過,周圍沒有人,我就大著膽子攆了幾步,從後面把她拽倒,用手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掐暈了,弄到玉米地裡。
“我怕有人經過看見,又出去把她的腳踏車拖進來,看她從地上坐起來了,我又掐她,把她掐得不能動了,就把她的裙子撩起來開始強姦她。我怕她舉報我,強姦完了就把她給弄死了。看見有串鑰匙掛在車上,就把它取下來,我想拿著鑰匙幹啥,就把它扔到地上,騎著腳踏車跑了。”
鄧成月見他描述得非常具體而清楚,應該不會有錯,就問治保主任“當年這個案子是誰辦的?”
“不知道。”
“你們這一片兒歸哪個公安局管?”
“石門市公安局西郊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