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室的面積不小,進門後是一個半隔斷的小廳,擺放了三張藤椅和一個小桌,在窗戶對面有一張鋪著羽絨潔白羽絨被的大床,旁邊是一個大衣櫃,櫃前放著他的行李箱。
窗前有張書桌,除了一盆裝飾性的花草以外空空如野。
嗯,原主從來不看書。
臥室內的東西都一塵不染,看來瑪麗蓮經常派人打掃這裡,以防什麼時候自己的兒子會突然回家卻要住在客房。
將行李箱放在書桌上開啟,裡面除了一套換洗的襯衫和內衣以外沒有其他的衣物。
當年參軍入伍的時候,瑪麗蓮給他裝了很多衣服,生怕兒子凍著、悶著。
但到了部隊,勒斯覺得自己穿常服的機會太少了,又時常變換駐地,索性就把衣服和當初的行李箱都扔了,對於軍人來說私人物品過多,在行軍過程中只是個累贅。
這個皮箱還是他在退役之前買的,為的是裝些帶給家人的禮物。
剛把禮物拿出來整理好,後院的碎石小路就傳來了馬車壓過的聲音,洛斯特勳爵回來了。
勒斯便拿著東西下樓,迎接自己的父親。
在他從二樓走下來的時候,穩重低沉的聲音傳入耳中。
“勒斯回來了?”
“是的老爺,少爺在朋友的幫助下乘坐飛艇,下午時分到家的。”班恩解釋道。
勒斯直接走下樓梯,看到了大廳中站著的男人。
洛斯特勳爵的身材高挑,沒有這個年紀大規模列裝的肚腩和謝頂,淡綠色的短髮打理的一絲不苟,勒斯和菲雅的髮色就是源自於父親的基因。
臉上的褶皺似乎多了一些,鬢角的髮絲也開始泛白,但他的眼神透亮,沒有一絲渾濁,這說明他的大腦依舊敏銳。
剛硬的面容從來都缺少必要的表情,嚴肅、刻板、自信,這是勒斯從原主的記憶中總結出的評價。
與印象中不同的是,洛斯特勳爵在上嘴唇蓄起了鬍子,可能是因為他終於放棄了與年齡的抗爭。
勳爵穿著一身雙排扣深藍色長袖西裝,從款式上看,非常接近勒斯身上常服軍裝的版型,貼身、莊重,沒有多餘的花紋和配飾。
“父親,我回來了。”
勒斯放下手中的東西,恭敬的行禮。
“嗯……”勳爵盯著自己的兒子看了一會兒,緩緩點了點頭。
嗯?你四年沒見的唯一兒子出現在面前,第一句話就是‘嗯’?
不說來一個擁抱,至少要說一句歡迎回家吧?
難怪有些叛逆的原主和父親的關係不好,看來這個父親並不明白怎麼和兒子溝通。
如果放在原主身上,這時候估計也就是和父親大眼瞪小眼了的無話可說了。
“父親,我給您和母親他們帶了禮物,班恩叔叔,也有您和倫克的。”
倫克是班恩的兒子,今年應該十八歲了。
他的母親莉莉是瑪麗蓮的貼身侍女,在她嫁入瓦格納家的時候和班恩相愛,並生下了倫克,可惜的是,在十多年前,莉莉染上了風寒,班恩和洛斯特竭盡全力也沒有挽回她的生命。
但倫克的童年並不可憐,勳爵安排他和勒斯一起上學,幾乎如影隨形,是勒斯小時候最信任的夥伴。
等倫克長大一些之後,在班恩的堅持下,他開始參與瓦格納家的一些工作,因為駕車技術不錯,一直負責他們家的馬車,但不出意外的話,最終他會成為瓦格納家的下一任管家。
“我也有嗎?”班恩有些驚喜的笑了,隨即看向他放在桌子上的一堆東西。
“我猜是這個手弩,說實話,當我第一眼看到您手中的東西時,就喜歡上了它。”
勒斯笑著點頭,拿起桌上的摺疊手弩遞給他。
“這是原歌明蘭帝國軍時期斥候大隊的制式裝備,紅柚木握把,後配的迅豹後腿筋作為弓弦,就算過了二十多年的今天,威力依然很大,它能在三十米以內射穿輕質鐵甲和任何皮甲,是我在一個歌明蘭地區巡邏偵查時在山洞中偶然發現的遺骸上找到的。”
班恩根本就沒聽清他在說什麼,而是自顧自的擺弄了幾下後拉了拉弓弦,感受一下回彈的力量。
“很不錯,我很喜歡,謝謝少爺。”
他確實很高興,以前在軍隊的時候,他和洛斯特就是斥候,負責清理敵方斥候和崗哨,手弩用的非常好,勒斯在小時候一家人去山中狩獵時,就見識過他的箭術。
在這一點上,只有二級騎士實力的班恩卻遠比高他兩級的洛斯特勳爵厲害,所以勒斯才選擇將這個手弩送給班恩而不是自己的父親。
“您喜歡就好,可惜的是這種手弩的箭是特製的,我問了幾個軍工廠的人都不知道箭矢的規格。”
“沒關係,我過幾天去找個鐵匠鋪,摸索一下就能配出來。”班恩不在意的說道,愛不釋手的把玩著手中的玩具。
這把手弩不光威力大,而且做工精緻,在弩身和手柄上都雕刻有花紋,可以說是一件半藝術品。
“咳咳!”洛斯特勳爵不輕不重的咳嗽了兩聲,似乎是在表達某些不滿。
勒斯心中笑了笑,雖然他這個父親不善交流,但是對自己的兒子卻並非沒有感情,只是表達方式不同罷了。
剛見面的時候,勒斯清楚的從父親的眼中看到了欣喜的神色,說完了‘嗯’之後,嘴唇也有些許蠕動,似乎想再說點什麼,但最終還是抹不開面子,放不下身為父親的尊嚴。
他從桌上又拿起了一把帶鞘短刀,遞給了父親。
洛斯特勳爵接過來後先是掂了掂重量,比一般的短刀要輕不少。
又看了看外表,塗了黑漆的牛皮刀鞘,刀柄部位纏繞著同樣是黑色的細麻布條防滑,簡單來說就是一把黑不溜秋的棍子。
勳爵的心裡有些不開心了,老夥計的禮物他也很喜歡,雖然自己並不擅長手弩,但怎麼也比手中的破刀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