悽風,苦雨,天昏,地暗。
窗外淅瀝瀝地下著小雨,屋裡的林覺心裡嘩啦啦地下著大雨。
十分鐘前,他還在公司通宵加班,在他交上第十五個版本的ppt以後,老闆決定還是採用第一版,原因是背景顏色更好看一點。
林覺當場在心裡問候老闆全家老小,連他家養的狗都沒放過,但實際上在聊天軟體裡的卻是“好的,老闆。微笑jpg”。
言語之中完美詮釋了現代打工人的心酸和無奈,以及臉上笑嘻嘻,心裡mmp的細節描寫。
然後,他感覺有點困,趴在桌上就睡,醒來的時候已經身處一間陌生的屋子,經過最初劇烈的心理活動和腦海中傳來的記憶片段,他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湊巧的是,原身也叫林覺,這讓他安心不少,至少不用改名了。
據腦海中的記憶,他穿越到了一個叫大夏朝的地方,雖然他是個理科生,而且歷史學的很爛,但至少記得五千年中還從未有哪個朝代叫大夏的。
架空的歷史啊,林覺嘆了一口氣,為自己不能搭上原來歷史的快車道感到惋惜,要不然還能混個官噹噹。
這具身體原來主人的身世也是悲慘,很小的時候娘因病去世,他爹雖然是個京城的武官,但官階也不大,更別說前些日子為了救個落水的人淹死了,只留下原身一個人。
此事一出,原本就是個紈絝子弟的原身一蹶不振,雖然幡然醒悟,但為時已晚,終日鬱鬱寡歡,最終撒手人寰,這才便宜了林覺。
真是聞者傷心,見者落淚,林覺上輩子也是個孤兒,但擁有後再失去才是最痛苦的,他深以為然。
在床上消化了半天的記憶,他才對這個世界有了大概的瞭解,雖然年號是大夏,實際上與歷史上的大唐沒什麼兩樣。
區別在於沒了玄武門之變,當今聖上是名正言順的繼承人,十幾歲的時候就帶領大夏朝的軍隊東征西伐,打下赫赫威名,如今而立之年,更是一展鴻圖的時候。
他老爹也是沾了那個時候的光,才混了一個不大不小的武官,雖然俸祿不高,這麼多年下來也為他攢下了一份家底,至少他後半輩子餓不死,而且還有個住的地方。
又坐了一會,現金手指並沒有到賬,沒有系統,也沒有白鬍子的老爺爺,更沒有機械娘跳出來問他,“你就是我的master嗎”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的記憶似乎好了很多,前世生的事,瀏覽過的資訊都能一一想起,頗有點過目不忘的意思。
“咕~”林覺的肚子叫了一聲,催促他趕緊進食。他下床推開門,慢慢地朝廚房走去。
院子並不大,但有一棵挺大的枇杷樹,亭亭如蓋。那是他娘去世的時候,他爹親自種下的。
想來裡面應該有很多故事,或甜蜜,或悲傷。
但他只是感慨,也只能感慨。畢竟他不是當事人,而且肚子很餓。
用廚房剩下不多的蔬菜和米飯隨便做了點,將就著吃了。
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枇杷樹下,靜靜的感受著來之不易的寧靜。
此時他正在思考自己將何去何從,好不容易重活一世,讓他去為了大夏添磚加瓦,燃燒青春年華,那是不可能的。
差點忘了說,這具身體現在才十五歲,這個年紀隔壁鄰居的孩子都可以打醬油了,但他還是單身,可悲的是,上輩子也是。
人生突然有了目標,這輩子找個漂亮女生當老婆,這不過分吧,不賺大錢,但下半生富足,這不過分吧,好歹也是穿越者,想法或許還能大膽一點。
先去青樓大喊,“我要打十個”或者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
正當林覺坐在樹下胡思亂想的時候,門外有個丫鬟直接走了進來,很沒禮貌,而且神色說不上恭敬,或者說厭惡更多一點。
“我家小姐邀你明日在醉仙樓商討婚事,過時不侯”言語之間客氣又冰冷。
說完,也不聽林覺的回答,頭也不回的就走了,彷彿在這裡多待一秒,都會染上汙穢的氣息。
林覺有點懵,因為他並不認識這人,不會找錯門了吧,他嘀咕著翻起原身的記憶,終於在某個角落裡找到了相關的事。
指腹為婚,娃娃親,家道中落,退婚。這幾個詞一出,他瞬間明白了緣由,心裡卻為之一振。
先他得解釋,他並不是被ntr愛好者,不是聽到未婚妻要退婚才這麼興奮的。
其次根據小說定律,被退婚的一般是主角,而且一旦被退婚,主角會開啟現充的人生,哪怕再遲鈍,也總會有美女或者富蘿莉主動倒貼。
這樣一想,被退婚也只是小場面,他絲毫不慌,甚至有點期待這傳說中的名場面。
到時候氣氛一到,自己眼一瞪,牙一咬,再大喊一聲,“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在眾目睽睽之下,轉身瀟灑地甩開衣袖就走,這不比博燃。
萬一哪位路過的大佬看上自己鐵骨錚錚的傲氣,哭著喊著要讓自己當官,還非要讓他家待字閨中的女兒嫁給自己。
從此平步青雲,一步登天,佳人在懷,好不快活。
至於那位退婚的小姐,原身印象中也有關於她的記憶。
當朝宰相的女兒——王嫻,雖出自官宦人家,喜靜不喜動,從小便熟讀四書五經,而且性格溫柔賢惠,秀外慧中在整座京城都很有名氣,是無數人的夢中女神。
每天因為提親而踏進她家門檻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媒婆更是換了一茬又一茬,接連不斷。
然後不知道怎麼回事,他和王嫻有婚約的事就傳了出來,就在他爹去世沒多久,目前影響還沒擴大,想來是有人刻意控制了。
至於明天的商談,大概就是為了解除婚約以及將此事的影響降到最低了。
而這個王嫻,原身偶然在街上見過一面,確實是難得一見的美人,符合大家對江南女子的所有幻想。
說步步生蓮可能有點誇張,但確實一舉手一投足都帶著大家閨秀的風範。
那個時候她還將撿到的荷包還給原身,也正是這一舉動徹底擊穿原身的心防,將他變成了愛情的奴隸,甚至有了人生三大錯覺之一——她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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