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趙娟在孃家這段時間,她丈夫跟村裡的一個寡婦勾搭上了。寡婦懷孕了,說肯定是個男孩,丈夫就要跟趙娟離婚。
孃家人都攔著,可趙娟鬆了一口氣,同意離婚,於是趙娟和女兒幾乎是淨身出戶。
沒了經濟來源,趙娟能想到的,就是去大城市打工,女兒只能暫時放在孃家。
說不上她運氣是好還是不好,她到了紅程市的勞務市場,就遇見了李明正在那找保姆,月薪三千,照顧他那剛癱瘓的爸。
說趙娟運氣好,是她一個最遠只去過縣城的真見識短女人,第一次去紅程市,也沒被人拐走,平平安安地找到了工作。
說她運氣不好,是她遇見了李明這個算計到骨頭渣子裡的男人。
她初到紅程市就急於找一個包吃住的工作,每一天的住宿都是錢。
看到李明找保姆,也不知道工資高低,就跟著去了。結果到他家,只有爺仨,李明離婚,帶著一個半大小子。
趙娟猶豫了,她住這算怎麼回事呢?
李明看出了她的顧慮,說:“你放心,我們家是這塊的老住戶了。打我出生就住這,這小區還有挺多老鄰居,我不可能對你怎麼樣!
我爸剛癱瘓,我就想給他找個保姆,我自己還得上班,也沒法照顧他。”
趙娟當時身上真沒幾個錢,對紅程市也不怎麼熟悉,想想就同意了。
她自己住了一個屋,李明和他兒子擠了一個屋,就這麼過了一個月,李明確實沒什麼不規矩的舉動。
只是趙娟除了照顧老頭,實際上還做了很多家務,包括做飯,這些都是她做習慣的,也沒覺得有什麼。
一個月之後,李明給她開了工資。然後就單獨跟她說,覺得她很勤快,他這個家裡剛好又需要人照顧,趙娟要是覺得可以,那乾脆他們兩個一起過得了。
趙娟當時心裡確實有些想法,不是她想成為紅程人,而是她想把女兒帶出來,在城裡生活。不要再待在那個小村子裡,重複她的命運。
靠她自己,不知什麼時候能做到,於是便同意了。
過了一段時間,李明遲遲不領證,在趙娟的再三催促下,才去領了證。
結婚前趙娟就提出想把自己的女兒接過來,李明說家裡地方小,這個老房子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拆遷了,等拆遷能要兩套房子,到時候再把女兒接過來。
她看看屋裡的三間房,繼子跟女兒差不多大,確實住得很不方便,就只好暫時不提,但說她每月要給女兒生活費。
從此趙娟就伺候李明的爸,還要照顧李明爺倆,而本來當保姆每月的三千工資也沒有了,給自己家幹活,哪聽說過要工資的?
李明每月工資三千,只給兩千塊的生活費,剩餘的一千他自己花。趙娟從生活費裡面扣三百塊錢,打回家當女兒的生活費,李明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在紅程市時間長了,趙娟才知道,三千塊錢在這裡是相當低的一個工資了。李明之所以只賺三千,就是因為他懶,找了一個活少工資少的工作。
而照顧一個癱瘓的老人,最少最少也要有五千。
漸漸地,趙娟心裡沒什麼安全感。
家裡就這麼點錢,一分都攢不下。李明他爸退休工資挺高,但是她也看不著。
她現在相當於身上一分錢都沒有,每天還要伺候爺仨,做一堆家務。
李明回來是什麼都不會幹的,還有她那個繼子,趙娟自問對他盡心盡力,這小子對她也沒個好臉色。
她這麼長時間是圖什麼呢?
她開始頻繁和李明提接女兒的事,李明當然不會答應,於是在第五年,趙娟爆了。
女兒今年已經初一了,不能再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