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遊戲者玩遊戲?金市長還真能提!
張可可說道“好,以遊戲來和遊戲者賭,我答應你,你要怎麼玩?”
金市長笑道“請隨我來吧,我已經讓小蘭去準備了,我們在第一報告廳玩!”
市第一報告廳!
張可可和金市長面對面坐在臺上,中間擺著一張玻璃方桌,小蘭站在最中就間。
小蘭戴上白手套拿出一副撲克牌。
“本次遊戲為賭博遊戲,我為荷官,二位為玩家,你們手上各有一百枚賭注,遊戲規則如下,我將會給二位隨機五張牌,二位有一次換牌機會,換牌數量隨意,然後二位可以下注,最後下注多者叫牌,可以叫比大或者比小,大小的判定方式為四張同樣的大於三張同樣的大於兩張同樣的,如果沒有成對,那就是雜牌,直接算最大的那張牌。”
張可可舉手示意。“請問比大比小是什麼意思?牌的點數大小怎麼算?”
小蘭回應道“如果叫牌者說比大,那麼本次判定為開牌後誰牌大誰贏,如果叫牌者說比小,那麼本次判定為開牌後誰牌小誰贏,至於牌點數大小由於我已經將大小王拿出來了,共有52張牌,點數從大到小為kQJ1o至a,賭局為誰的賭注沒有了誰就為輸家,請問兩位聽明白了嗎?”
張可可將所有規則理了一遍,其實規則很簡單,那就是誰跟注多誰就擁有叫牌的權力,可以掌握主動權。
可是,現在賭注都是一樣多,如果都想叫牌的話,那麼全跟就行,這樣叫牌權力在後跟的那位,這是最快的一種方式了。
但這遊戲有趣的是有一個換牌環節,利用換牌可以一開始像對方示弱或示強,當然,還可以利用逆反心理!
張可可回答道“聽明白了!”
金市長說道“明白了!”
小蘭點頭繼續說道“遊戲若市長先生輸,崑崙鏡需無條件借給遊戲者張可可,遊戲者張可可輸,需要和意識人聯盟簽訂協議,與意識人共同對戰異獸,但崑崙鏡的使用權還是歸意識人!”
底下坐著的意識人頓時一片譁然。
金市長大聲叫道“安靜,本次我與張先生的賭博遊戲已經經過聯盟大多數人的同意!”
小蘭說道“請問雙方有無異議?”
金市長搖頭。
張可可回覆“無異議!”
小蘭將牌隨意洗好,然後依次排開。
“這局以遊戲者張可可為先手!”
先手為先牌先叫注的玩家,那麼在賭注一樣的情況下對金市長是有利的,他隨時可以一直跟注,最後獲得叫牌權!
結果金市長突然說道“還是我先手吧!”
張可可愣住,他看得出來,小蘭雖然為荷官,但畢竟是意識人一類,偏袒意識人這是必然的,但沒想到金市長主動搶這個先手!
金市長說道“張先生,我為先手,請問可以嘛?該不會懷疑我們出老千吧,這種叫大叫小的玩法並沒有出老千的必要!”
金市長一下叫把話說這麼明白。
其實張可可不是沒想過小蘭和金市長會聯合出老千,不過再細想確實如他所說沒有必要!
“當然可以,我相信金市長還沒有必要專門為了贏當著所有意識人的面前幹這種事情,那麼請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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