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開誠佈公地說了,”蘇小羅一臉真誠地樣子,“我們管理層經過討論後,一致覺得像蘇唯這種有實力的選手,能簽下就一定要簽下。
只是因為傑克辣舞的存在,我們不能保證他在春季賽後半段,特別是夏季賽能作為登場,但我們也不太希望蘇唯加入其他LpL隊伍,給我們增加競爭對手,所以,我們準備了一份對於新人選手稱得上優渥的合同。”
蘇小羅說著說著,就將一式三份的合同遞到了蘇唯和舅舅的手中,蘇唯大致瀏覽了一下,主要讓他在意的合約內容有兩點
第一,合約期長達三年。
這其實也沒什麼問題,用小孩遊神的話來講,職業選手的合同基本上都是一簽三年,阿水也是如此,而他和汙漬這種帶明星才能一年一簽。
第二,能否上場要看訓練賽和平時表現決定,不保證和上場次數。
蘇唯自己心裡給這段翻譯了一下,也就是說,他能否上場,完全取決於教練組和管理層的決定。
其他的什麼薪資待遇啊,違約金啊,轉會費分成啊,蘇唯都沒放在眼裡的。
官方明文規定,LpL選手的工資最低為每個月一萬軟妹幣,那種沒有名氣和實力的選手,年薪也就二三十萬,1g肯給他一個新人開一年五十萬,看上去確實大氣。
可事實上,蘇小羅就是覺得蘇唯和他舅舅沒見過市面,之前直播平臺找蘇唯簽約,每個月給的基本工資都不止這點,更別提還有禮物分成。
舅舅一番唇槍舌戰,也不過將工資提高到了八十萬,還是不能保證。
蘇唯有些膩歪了跟這些資本扯皮,直接和蘇小羅攤牌
“聽說網上風傳,領隊喜歡搞對賭協議,不如我們乾脆點,也來一套吧?”
“怎麼說?”
“籤一年約,春季常規賽,如果輸掉一個大場,我就不要求,季後賽沒進四強,我只要每個月一萬的最低工資。
拿到四強,三十萬獎金,亞軍加二十萬,冠軍,一百萬,如果春季賽沒能奪冠,就改成三年合約。”
口氣倒是不小,蘇小羅有些被逗笑了,問蘇唯
“春季賽奪冠之後,msI也拿了冠軍呢?”
“三百萬,”蘇唯認真地說道,“對了,我還有一個要求,如果春季常規賽時,傑克辣舞能夠上場後,我們連一局小場次都沒輸的話,我要下路輔助人選的決定權。”
“可是這對我有什麼好處?”
“你可以宣稱我的工資是一年八十萬,除了每個月一萬的基本工資,其他的我都給你,我和我舅舅可以籤保密協議。”
蘇小羅合計了一下,只要隊伍春季賽不奪冠,他好像就有的賺啊?
要是奪冠了,公子哥一高興,他只會賺得更多,穩賺不虧的生意,為什麼不做呢?
(對賭協議是1g和王xZ的傳統藝能,有問題的自己去百度一下,跟我一個寫小說的在這談個錘子邏輯呢?現實不比小說扯淡多了?)
(擱這叫對賭協議噁心人的,是沒見過1g管理層更腦癱的操作嗎?我如果在別的隊寫這個劇情,那我就是腦癱,但是我在1g寫這段劇情,那就完全合情合理,知道嗎?來點懂哥給這些人科普一下,我懶得和他們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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